2015-05-18 07:42 來源:京華時報
車輛為二手車已臨近報廢年限
目前,事故的原因正在進一步調查中,其中還有多個疑點待解,仍需有關部門的權威認定。
事故車輛車況如何?根據(jù)相關部門公布的初步信息,這次事故中的車輛牌照為陜B-23938,型號為京通牌大型普通客車。車主梁某為西安市長安區(qū)人,事故駕駛人王某為西安市新城區(qū)人。記者從多個渠道采訪了解到,出事的大客車已經(jīng)接近報廢年限,其強制報廢時間為2015年11月。這一情況是否影響車輛正常運行?
事故車輛屬非營運車輛為何能拉人?
據(jù)初步了解,事故車輛是2012年車主從北京買回來的二手車,屬于非營運車輛,卻被組織活動的商貿公司雇來拉載人員,這種行為是否合規(guī)需要進一步調查。
另一方面,該商貿公司組織如此大型活動,相關部門是否對其組織活動手續(xù)、車輛營運手續(xù)等進行相關監(jiān)管也需后期調查確認。
山區(qū)道路安全防護措施是否到位?
出事地段地處山區(qū),屬于連續(xù)急轉彎路段,道路安全防護設施對于確保車輛安全通行十分重要。記者了解到,車輛出事地點上行數(shù)百米處有警示標牌一處,下行600多米有一根減速帶,但是在車禍發(fā)生處卻沒有設置防護欄等防護設施,這種情況是否屬于設置上的疏失還有待有關部門進一步調查確定。
最高檢介入調查瀆職犯罪
昨天下午,國務院陜西省咸陽市淳化縣“5·15”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組成立,并舉行了第一次會議,最高人民檢察院應邀參加事故調查組。最高檢瀆職侵權檢察廳負責人表示,在事故調查中,檢察機關將在國務院調查組的統(tǒng)一組織協(xié)調下,立足于檢察職能,依法嚴查事故所涉瀆職等職務犯罪,對構成犯罪的涉案人員,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,堅決防范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發(fā)生,全力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(chǎn)安全。
記者昨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,最高檢已派員趕赴事故現(xiàn)場,介入國務院調查組開展調查工作。目前,最高檢和陜西省、咸陽市、淳化縣檢察院等四級檢察機關已組成檢察調查專案組,嚴查事故所涉瀆職等職務犯罪。
據(jù)悉,目前事故車輛所有人梁某、駕駛人王某和西安相伴商貿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張某、活動組織人張某某等已被公安機關控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