面對疫情,國家稅務總局發(fā)出通知,明確了各地納稅申報期限延長時間,并推出了一系列納稅繳費便利措施。
全力支持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企業(yè)生產、支持醫(yī)療機構開展疫情防治工作,最大限度為企業(yè)抗擊疫情提供稅收支持。
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通知,對按月申報的納稅人、扣繳義務人,在全國范圍內將2020年2月份的法定申報納稅期限延長至2月24日;湖北省再延長至3月6日。
同時,稅務總局積極拓展“非接觸式”辦稅繳費服務,按照“盡可能網上辦”的原則,積極引導通過電子稅務局、手機App、自助辦稅終端等渠道辦理稅費業(yè)務,力爭實現95%以上的企業(yè)納稅人、繳費人網上申報。全面引導廣大納稅人采用“網上申領、郵寄配送”或自助終端辦理的方式領用和代開發(fā)票,扎實做好疫情防控期間辦稅繳費服務保障工作。
國家稅務總局納稅服務司副司長 韓國榮:對因疫情影響而在辦稅繳費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和個性化需求,稅務部門通過12366納稅服務熱線、微信、視頻連線等多種渠道,第一時間耐心細致準確地加以解答。對于確需到辦稅服務廳辦理的,我們在全力做好疫情防范的前提下,通過主動預約服務,引導大家分期分批錯峰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