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疆網(wǎng)訊 5月22日15時40分許,在烏奎連接線烏拉泊往西山方向倉房溝立交橋處,一輛拉載著200余箱白酒的微型貨車車廂突然起火。
高支隊烏拉泊大隊民警接警后趕到現(xiàn)場時,空氣中酒氣濃重,酒瓶在火里噼里啪啦地爆裂。消防人員隨后到達現(xiàn)場將火撲滅,所幸人和車都無礙。
由于慌忙搶救貨物,駕駛員郭師傅的臉和胳膊都被熏黑了。
郭師傅告訴民警,事發(fā)時,他車上拉了200余箱各類白酒及三套空調(diào),準備從西山農(nóng)場送往卡子灣。上高速行駛了沒多久,他發(fā)現(xiàn)貨車尾部在冒煙,便立即下車,此時火苗騰起。雖然搶出了50余箱白酒,但其他貨物他已無能為力,只能等待交警和消防人員到來協(xié)助。
初步估計,事故造成的貨物損失在10萬元左右。郭師傅沮喪地告訴民警,因為沒有給貨物購買保險,所有損失他只能自己承擔。
經(jīng)警方現(xiàn)場勘查及問詢當事人,初步判斷火災或由煙頭引起。
郭師傅說,起火十分鐘前他的確抽了煙,但至于是自己扔的煙頭引燃了貨物,還是過路司機扔出的所致,他也不確定。
高速路交警提醒廣大駕駛員,駕車過程中抽煙屬于妨礙安全駕駛的違法行為,夏季氣溫較高,高速路上貨車也多,不經(jīng)意扔出的一個煙頭可能會給貨車上的貨物乃至其他駕駛?cè)说纳踩斐赏{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