修奇:11點50分,歡迎回來,這里是高速加油站,我是修奇。進入今天的第一現(xiàn)場。
這些年的一些初中生、小學生的家長已經開始創(chuàng)造條件,讓孩子到境外去就讀,除了比較常見的到境外的短期的研學旅行,通過在學校的一些私立學校、國際學校的國際班和交換項目等等,進行為期一個學期以上的課程學習,也是越來越多了。今年14歲的小李,原來是北京一所私立學校的初中生,在去年的4月,他報名參加的學校組織的赴美留學項目,交納了學費33萬元,在去年的7月13號,在老師的帶領下,去了美國加州薩克拉門托市,因為食宿條件沒有滿足基本生活等原因,小李在三個月之后就回國了。同時,回國的還有另外兩名初中生和一名小學生,回國之后,學校并沒有為他們安排任何國內的學業(yè)課程,他們只好就轉學了。不僅如此,因為退費的問題,還和學校打起了官司,那么在昨天呢,北京三中院駁回了學校的上訴,維持了一審法院確認雙方合同解除,學校退還小李赴美留學費用24萬元,其他三名學生要求退費的主張也是得到了支持。孩子們到底遭遇了什么?而學校的主張又是什么呢?法院的判決理由出自什么?我們來聽央廣記者孫瑩(音)的報道。
孫瑩:在交了一學年33萬元的費用后,在私立學校就讀初二的小李于2015年7月13號在老師帶領下,赴美留學,學校負責他和其他小伙伴在美國期間的食宿、學習、交通、課后輔導等等。但是不到三個月,他就呆不下去了,每天僅3.3美金的餐飲標準,讓他吃不飽。
家長:孩子們普遍反映吃不夠,也吃的不是特別好,其中有一個孩子描述說,他們主要食品就是類似于三明治,兩邊面包中間夾一片火腿腸,就是比較差那種的。中午的時候他們吃不飽,也吃不好,所以就自己花錢去買學校的飯吃,就經常是這種狀況。他們的牛奶會限量,并不是每天都能吃到肉類還有雞蛋這樣的,對方他也很清楚,美國中等孩子,他們這個年齡段的應該是9-10美金,男孩、女孩都有不同,但是這樣的標準,顯然是遠遠達不到的。
孫瑩:家長們還說,學校擅自調回約定的生活老師,私自將兩個留學基地改為一個,導致10多個人擠在一個房間,生活不便,在基地的老師沒有妥善的照顧學生,且對學生有欺騙、貶損的行為。幾名孩子被迫在2015年的10月19號回國,學校沒有安排他們國內部分課程的學習,4名學生陸續(xù)轉學。訴訟過程中,學校始終強調,從來沒有就留美項目直接與學生簽訂過書面合同,沒有合同,談何違約?而且退學不退費,不但是美國教育界的通行做法,國內的一些學校也是這樣做的。
學校工作人員:我校對學生在美國只負責生活,我們所簽的入學合同中明確確定了中途退學不退費,美國CCS學校也再三做過強調,我校也事先對家長進行了警示。
孫瑩:二審法院進審理認為,4名學生與私立學校之間構成事實上的合同關系,學校存在違約行為。
法官:4人作為樹人(音)學校的學生,遠離父母之關懷,遠涉重洋求學,其已向學校交納了相應的學費及相關生活費用,學校應當為其提供良好的生活環(huán)境,以幫助其完成學業(yè)。學校稱4個年齡段的未成年人,在美國食物消費的中等水平為每天9-10美元左右,結合學校會計書寫的支出清單,所載內容,學校于10月12日向4人發(fā)放的午餐補助費及原學校老師錄音來看,學校向4人提供的食物消費標準未達到美國中等水平。
孫瑩:終審判斷還指出,學校在美基地存在服務、管理等方面的不足和漏洞,在此情形之下,難以確保小李等人在美學生不受影響。學生要求解除雙方之間的合同,合情合理合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