廣東90后女子與丈夫持刀對砍 連捅丈夫23刀

2015-03-01 09:18 來源:東方網(wǎng)

    廣東茂名一名90后女子王某霞,因夫妻關(guān)系不和,與丈夫陳某持菜刀互相瘋狂對砍,最終陳某臀背部連中23刀,倒地身亡,而王某霞欲跳樓時被民警救下。兩人相識十年,卻以悲劇告終。
    相識十年卻“關(guān)系不好”
    王某霞生于1990年,今年剛滿25周歲。據(jù)她透露,她與丈夫陳某是初中同學,認識已近十年,在一起戀愛也有3年,但兩人關(guān)系并不好。2011年6月,王某霞為陳某生下一名女兒,但兩人關(guān)系并沒因此得到改善。王某霞說:“他們家人嫌我生的是女兒,嫌我沒工作,我實在受不了他們家人,就搬出去住了。”女兒快兩歲時,兩人才正式登記結(jié)婚。
    對和陳某的這段婚姻,王某霞有許多不滿。“他在性生活上經(jīng)常有很多變態(tài)要求,我不從就打我。公婆也常打我。”更讓王某霞介意的是,平時與丈夫外出,丈夫從不說自己是他妻子。“前段時間他逼我離婚,說不離婚就用刀砍死我”,王某霞表示,她看到丈夫把菜刀藏到床下后,于是自己也去超市買了一把菜刀和一把尖刀。
    瘋狂對砍后“有輕生念頭”
    2013年8月6日,王某霞和陳某因帶女兒出去玩一事發(fā)生爭吵,王某霞稱,當時陳某說“有本事拿刀出來”,并對她進行了毆打,她打不過才去旅行箱里找之前買好的菜刀。根據(jù)判決書顯示,現(xiàn)場狀況令人膽戰(zhàn)心驚:王某霞先是持菜刀到了書房,菜刀被陳某搶去后,陳某朝王某霞頸部砍了兩刀。隨后王國霞又搶回菜刀,并朝陳寧的脖子至胸部砍了一刀,兩人遂在書房里爭奪起菜刀。
    陳某再次搶到菜刀后去了客廳,王某霞則返回行李箱旁,找出另一把尖刀,來到客廳和陳某互相瘋狂對砍。王某霞先捅傷了陳某的胸部和腹部,陳某倒地后,王某霞繼續(xù)朝陳某的臀部和背部連捅23刀,王某霞回憶,“直至他流了很多血,不會動了,見到這個情景,我很害怕,有了輕生的念頭。”隨后王某霞上到樓頂,打電話給自己母親,說想要跳樓,并報警稱自己殺了人。公安機關(guān)趕到現(xiàn)場后,及時將王某霞救下,而陳某因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,年僅26歲。
    不是正當防衛(wèi) 也不是自首
    審理過程中,王某霞的辯護人稱,王某霞是在自身安全受到侵害、并且逃脫無力的情況下,才實施了防衛(wèi)行為,應(yīng)屬于正當防衛(wèi)。法院審理認為,王某霞在案發(fā)之前,已買好作案的兩把刀,在案發(fā)時主動將刀拿了出來,而且在陳某失去反抗能力后,還連捅多刀,明顯有殺人犯意,應(yīng)認定為故意殺人。王某霞的辯護人還提出,殺害陳某后,王某霞在樓頂撥打了110,應(yīng)認定為自首。
    但法院認為,雖然王某霞主動報案,但在公安人員到達現(xiàn)場時,她只是想跳樓自殺,沒有主動歸案的意愿,不能構(gòu)成自首。鑒于此案因家庭矛盾激化引發(fā),雙方均有過錯,而且經(jīng)法醫(yī)鑒定,王某霞當時抑郁發(fā)作,法院認為可從輕處罰。最終法院判定,王某霞犯故意殺人罪,需賠付陳某親屬喪葬費28200.5元,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,剝奪政治權(quán)利四年。

責編:陳江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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