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-07-16 18:33 來源:中國廣播網
干旱(droughtdamage)通常包含兩種含義:一是干旱氣候,指某地多年無降水或降水很少的一種氣候現象,世界氣象組織將干燥度(年可能蒸散量與年降水量之比)大于10的地區(qū)定為嚴重干旱區(qū)或沙漠區(qū),又稱常年干旱區(qū);二是干旱災害,指某地在某一時段內的降水量比其多年平均降水量顯著偏少,導致經濟活動(尤其是農業(yè)生產)和人類生活受到較大危害的現象。
干旱類型
世界氣象組織承認以下六種干旱類型:1、氣象干旱:根據不足降水量,以特定歷時降水的絕對值表示;2、氣候干旱:根據不足降水量,不是以特定數量,是以與平均值或正常值的比率表示;3、大氣干旱:不僅涉及降水量,而且涉及溫度、濕度、風速、氣壓等氣候因素;4、農業(yè)干旱:主要涉及土壤含水量和植物生態(tài),或許是某種特定作物的性態(tài);5、水文干旱:主要考慮河道流量的減少,湖泊或水庫庫容的減少和地下水位的下降;6、用水管理干旱。其特性是由于用水管理的實際操作或設施的破壞引起的缺水。
我國比較通用的定義
1、氣象干旱:指某時段內,由于蒸發(fā)量和降水量的收支不平衡,水分支出大于水分收入而造成的水分短缺現象。
2、農業(yè)干旱:在作物生育期內,由于土壤水分持續(xù)不足而造成的作物體內水分虧缺,影響作物正常生長發(fā)育的現象。
3、水文干旱:由于降水的長期短缺而造成某段時間內,地表水或地下水收支不平衡,出現水分短缺,使江河流量、湖泊水位、水庫蓄水等減少的現象。
4、社會經濟干旱:由自然系統(tǒng)與人類社會經濟系統(tǒng)中水資源供需不平衡造成的異常水分短缺現象。社會對水的需求通常分為工業(yè)需水、農業(yè)需水和生活與服務行業(yè)需水等。如果需大于供,就會發(fā)生社會經濟干旱。